经常有客户在申请商标的时候问到,我这个商标包含有中文、英文和图形,那应该中文、英文和图形组合一起申请,还是应该单独申请呢?

 

首先,这取决于商标的实际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上述规定,商标怎么注册就应怎么使用。

如果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根本就不存在分开使用的情形,那么建议只注册组合商标即可。这样的话,可以节约成本。

但大部分的客户在实际使用中,经常把中文、英文、图形分开使用,任意组合排列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则应该分开申请,即使申请成本高于组合申请。


其次,分开申请注册优于组合申请。

1、审查风险更低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不管是组合申请还是分开申请,中文、英文和图形均为独立审查。如果组合商标中的任一组成要素与在先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则可能导致整个组合商标被驳回。而如果是分别申请注册,即使其中一个商标被驳回,也不会影响其他商标的注册。

当然也有例外,如果商标的某一组成要素过于简单,单独注册可能会被驳回,这种情况下则应优先考虑进行组合注册,以便增加注册的成功率。

2、商标实际使用更灵活

正如前面所述,商标应该规范使用。如果分开申请注册可以任意组合排列使用;而组合注册不可以单独分开使用,不可以随意变换排列位置,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49条规定。同时,如将组合注册商标单独分开使用,在评定相关荣誉(如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及商标维权诉讼中无法提交相应商标的使用证据。


综上,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企业的商标都存在分开使用的情形,故建议分开注册,虽然成本稍微高些,但使用更灵活,同时降低了审查风险。(PS:其实一个商标品牌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远远大于一个商标申请注册的成本,因此还在纠结于现时成本的你们切勿因小失大呀。)